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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2017年02月27日18:30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造成车辆损坏、个人财产损失该如何寻求赔偿?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哪些损失可以主张哪些不可以主张?车辆贬值折损是否可以主张?今天,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方面的赔偿问题,为大家做一个全面的分析和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充值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实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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