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陈立道时年56岁。自此开始在华泰石油公司从事门卫工作,并按月领取劳动报酬。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华泰石油公司未为陈立道缴纳社会保险费。2015年8月10日,陈立道自称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伤,遂于2016年5月30日向乌苏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该委员会于2016年6月1日通知其不予受理,陈立道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乌苏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出具证明称,陈立道于2015年4月开始按153.90元/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陈立道与华泰石油公司成立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