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新疆交通事故律师联盟网!
收藏本站
|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在线加盟
18509910970
律师加盟
首页
经典案例
专业律师
司法鉴定机构
假肢公司
车辆、财产评估机构
常见问答
最新标准
法律法规
关于我们
交通人伤赔偿计算器
热门关键词:
新疆律师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司法鉴定机构
人身损害赔偿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疆交通事故律师联盟网资讯中心
»
事故鉴定
»
卖车未过户,出了事故该谁赔?
卖车未过户,出了事故该谁赔?
文章出处:新疆交通事故律师联盟网网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
扫一扫!
人气:
-
发表时间:2017-04-26 21:31【
大
中
小
】
【案情概要】
2012年8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
交通事故
,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另查,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肇事司机朱某、保险公司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法院裁判】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担。
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担。
【法官点评】
按照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下一篇:
试乘试驾出事故,责任该我担?
上一篇: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谁承担主要责任?
此文关键字:
交通事故律师
新疆交通事故赔偿
新疆交通事故律师
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律师
新疆司法鉴定
相关资讯
相关事故鉴定
前车撞人后车碾死 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还能认定工伤吗?
交通意外事故,谁来承担赔偿责任(案例)
无接触交通事故,如何确定责任?(案例)
乘客开门下车致第三人损害:驾驶员、乘客、保险公司责任关系如何认定(案例)
无证驾驶致人重伤并逃离现场,如何进行刑事评价
轻微刮蹭后逃逸,会被拘留吗?
高速路上因道路问题车辆爆胎,谁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中须承担连带责任的17种情形(必读常识)
紧急避险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最新资讯文章
没缴纳社保,工伤能索赔吗?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如何按照城镇标准赔偿?
无法判定交通事故责任,能否认定工伤?
那些情况下仍然计算工龄,你都知道吗?
把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的6个大坑!
事故车辆贬值损失是否赔偿,高院答复!
新规定: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1月18日起将负同样的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灵活执行维护受害方利益!
遭遇恶意“碰瓷”,如何处理最好?
失业金怎么领?最多能领取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