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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伤者医疗费,如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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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2-19 22:34【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医疗费到底该如何赔偿?是否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得到支持?主要的赔偿范围包含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医疗费赔偿需要注意的方面进行简要分析:


1、医疗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医疗费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予以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后续治疗费用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规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以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医生签名确认的非处方药品是否属于赔偿医疗费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编写组:确因伤情医治和护理上的需要,医生确认或要求伤者购买的非处方药品、医护用品、血液制品、辅助营养品等,不属于伤者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依法可以纳入赔偿范围。

 

4、当事人擅自转院治疗,转院后的治疗费用是否属于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审判实务问答》编写组:未经医务部门批准自行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赔偿,但是,医院补办准予转院手续,可以视为医院同意转院。对转院时合理的,转院后的治疗费用应当审查花费与病情是否相符,是否属于与损害有关的治疗,并结合病例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综合审查判断是否属于医疗费的赔偿范围。

 

5、当事人是否可就赔偿款项向法院申请先于执行?

根据北京高院《北京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3条规定:……7.关于伤者要求法院先于执行应如何处理以及对保险公司能否先于执行问题。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当事人一方提出的先于执行申请,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符合先于执行条件的裁定先于执行。致害机动车一方投保交强险,保险公司未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法院可以对保险公司裁定先于执行。

 

律师提示:

后续治疗费也是医疗费的一种,其实际发生可能要一段时间之后,包括二次手术费(即取内固定物如钢板、钢钉所产生的费用)、后遗症(一般会在3-5年或8-10才发生)、并发症发生的费用、合理的后期整容费(根据实践经验,美容医生建议疤痕需六个月以上才能整容)。当然,有些当事人是不存在后续治疗费的;有些当事人可能恢复不好,还需要在6-10个月左右做植骨手术等。

 后续治疗费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必然会发生的费用,也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比如骨折病人最关心的二次手术(取钢钉、钢板手术)费用问题,如果有医院开具的证明或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可以在第一次起诉的时候要求一并赔偿。如无证明或证明不能得到支持时,则可进行第二次诉讼。第二次诉讼时以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为准。(第一次一起起诉二次手术费的优点是一旦法院支持,拿钱快,可与伤残赔偿金等其他费用一起受尝。缺点是支持的只是二次手术费,其他做手术而产生的损失费用,比如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因无法提供票据而无法得到支持,还有如果真做二次手术时一旦发生意外,再次求偿可能有风险。第二次起诉二次手术费的优点是所有费用,实报实销,所有的实际损失提供相关票据后能得到赔偿。缺点是需要等二次手术实际完成后才可以主张。

后续治疗费的赔偿是很多受害人,特别是和解结案的受害人最容易吃亏的地方。因为和解结案的受害人,基本上无法再行起诉要求赔偿。

由于法律规定人身损害类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后续治疗费往往都是一年或者几年后才会发生,如果等到后续治疗结束后再统一诉讼的话,又有可能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难以获得赔偿的风险。

建议伤者最好在出院时要求医生在诊断证明书上写出明确建议,然后通过专业律师争取法院的一并支持。即使第一次诉讼未获支持,只要有了第一次的裁判结果对受伤害的事实予以确认,那么无论经过多长时间的后所产生的后续治疗费,都不必担心诉讼时效的问题。伤者只需要在实际费用发生后尽快再行起诉,因后续治疗新产生的费用都会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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