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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保护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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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7-09 21:48【
交通事故发生后,现场的保护对于事故的调查、证据的提取、客观事实的认定事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的,将有可能导致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提取有效证据划分事故责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将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哪些情形要保护现场?当事人该如何保护现场呢?

 
一、应保护现场并报警的情形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如何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当事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保护交通事故现场:
        
(一)、不准移动现场上的任何车辆、物品,并要劝阻围观群众进入现场。

对于易消失的路面痕迹、散落物,应该用塑料布、苫布、苇席等可能得到的东西加以遮盖保护。

(二)、有人员受伤时,尽量由医疗救护车接送伤员或求助过往车辆。夜间或偏僻路段无过往车辆帮助,要用事故车辆送伤者去医院时,应做好车辆位置及伤者位置的标记。

可以手机拍照固定现场情况,也可以用粉笔或小石子标划出车轮和伤者在道路上的位置。

(三)、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应告知医务人员对伤者衣物上的各种痕迹,如轮胎花纹印痕、撕脱口,要进行保护。

(四)、严防再次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后,要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50米的地方放置警告标志,以免其他车辆再次碰撞。高速公路或夜间发生事故时,要扩大示警距离。

对油箱破裂、燃油溢出的现象,除及时报警方及消防人员外,还要要严禁烟火、做好防范措施。

 
三、未保护现场而担责的案例

广东的杜先生开车撞伤摩托车司机后,先将伤者送医,而交警因此认定他破坏了现场,需负全责。

法院审理认为,交警事故认定合法准确;杜先生因不是故意破坏现场,符合公序良俗原则,故只需承担70%的民事责任。

法院则是在权衡利弊之后作出的利益平衡——如果有证据表明,现场的破坏并不是“故意”为之,则会给予相应的照顾,以鼓励救人之举;同时,“70%的民事责任”也表明,由于杜先生没有履行“标明位置”等保护现场的义务,仍然要承担大部分的民事责任,法院并不鼓励不保护现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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